6月3日,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发文《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冀人社发〔2021〕133号现结合河北省近五年来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情况,谈谈今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的特点和变化。
调整范围:2020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退职人员,从2021年1月1日起调整增加基本养老金。
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本次调整后其基本养老金达不到当地当年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补齐到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
2021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调整与河北省近五年养老金调整情况进行比较,主要有五个特点:
1.调整发布时间提前,去年,河北省发布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消息的时间是在7月8日,巴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导到伊犁州学习考。今年,则在6月3日就公布2021年退休人员的养老调整方案,比去年发布调整时间提前了一个多月。
2.定额调整水平降低。2018年以后,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定额调整水平逐步提高,2020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每人每月增加52元为最高,由于受到疫情影响,2021年定额调整水平没有增反而降低了3元。
3.缴费年限调整降低较多。2017年缴费年限挂钩调整标准最高为每年增加2.5元/月,2018年至2018年养老金调整方案,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的标准基本都降为1.5元,2020年调整标准上调为2.32元,今年降到最低点,为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1.32元。
4. 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有所提高,今年退休人员按本人去年12月发放基本养老金的1.02%每月再增加次基本养老金,今年不降反涨,比去年调整比例提高了0.62%。
5.倾斜调整水平略有降低,高龄老人倾斜调整水平和艰苦边远地区倾斜调整水平都比2020年有所降低,高龄倾斜调整水平全部回到了2019年前的调整水平。